“程炜:亚里士多德是美德伦理学家么” 讲座综述
2020年9月11日晚19:00-21:00,由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联合主办的“哲学与现代世界”系列线上讲座第二季第二讲准时开讲。这次讲座由北京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程炜老师主讲,北京大学哲学系韩林合教授主持。讲座题目是“亚里士多德是美德伦理学家么?”
程炜老师此次的讲座主要包含四个部分:(一)对讲座主题、背景和动机的阐释;(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三)亚里士多德“反美德伦理学”;(四)初步的结论。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程炜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背景:从历史上看,在二战后,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在各个领域复兴,在伦理学领域,这一趋势促成了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当下权威的德性伦理学著作通常都以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为基础而构建,并宣称它们牢牢坚持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著作。更有大量学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本人的伦理学就是一种德性伦理学。尽管当下美德伦理学的概念有所拓展,但亚里士多德在其中的核心地位并没有改变。因此,讨论亚里士多德是否是一个美德伦理学家,从亚里士多德研究的角度,将有助于考察美德伦理学是否合宜地理解了亚里士多德,尤其是其理论的独特性;从当代伦理学的角度,有助于重审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的关系。
在第二部分,程炜老师对当代的美德伦理学做了一个简要的概述。美德伦理学通常指的是当代规范伦理学中与后果主义和道义论并称的一种主张。美德伦理学家们通常拒绝或拓展道德责任和道德法则之类的概念,代之以美德与恶德相关的概念作为伦理学的核心。值得注意的是,美德伦理学不同于一般性的,对美德进行伦理学方面考察的美德理论,它尤其强调美德——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概念——在道德哲学中作为优先的道德概念。以此为特征,程炜老师指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确实存在大量元素能够支持美德伦理学。例如,亚里士多德主张,美德的本质是属人的卓越,它使得其持有人过上善好的生活;具有美德之人的行动动机来源于合适的情感和正确的理性,实践智慧对于美德来说是必须的;他还强调行动需要通过美德和恶德来评价。
在讲座的第三部分,程炜老师给出了三组论证,主张尽管有这些要素的存在,亚里士多德仍旧很难被视为一个美德伦理学家。在前两组论证中,他指出通过一定的诠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同样可以呈现为后果主义的和康德主义的。例如一些学者主张,对亚里士多德而言,选择有美德的行为是为了获得幸福,而在目的论链条中,幸福作为最高善优先于美德,这种解读也会得到来自常识的支撑。类似的,他对于法则和实践智慧的强调使其伦理学同样具有康德主义的部分特征。在当代,基于类似的理由,Martha Nussbaum等学者甚至将美德伦理学视为“一个基础的范畴错误”。最后,程炜老师从亚里士多德的文本和理论出发,质疑了美德伦理学在规范性理论建构中所赋予的美德优先性角色,尤其美德伦理学家认为行动需要通过美德和恶的得到评价的主张。
基于上述分析,在第四部分,程炜老师给出了一系列初步的结论:(一)亚里士多德在关键的意义上不是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家,因为他并没有支持“美德优先”的理论,尽管美德在其理论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二)美德伦理学或许能够增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当下意义,但也会带来对于亚里士多德文本或理论的误解;(三)更为合适的理解是,将亚里士多德视为众多美德理论家之一,而不是美德伦理学家;(四)亚里士多德对于当代实践哲学的贡献或许并不在于提出一个与后果主义和道义论并列的第三种规范性理论,而是指出一个健全的实践哲学,仅仅关注判断行为的正确与否是不充分的。与之相对,在关注判断行为的标准之外,它还需要结合相应的行动哲学、道德心理学、元伦理学和幸福理论,不仅在个体层面上,也包括共同体的实践,来帮助理解和改善实践。
在讲座结束后,韩林合教授对讲座做了简要的总结,并代表观众提出了各种相关问题与程老师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交流环节结束后,韩林合教授向程老师、筹办讲座的工作者和所有的观众表示感谢,欢迎感兴趣的朋友继续关注“哲学与现代世界”讲座。
(供稿:余晓辉)